武漢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若干政策
為深入推進武漢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搶抓人工智能發展機遇,賦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打造國內一流的人工智能創新集聚區和產業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一、全力招引培育人工智能頭部企業。對人工智能頭部企業將總部遷入我市或者在我市設立區域總部的,除享受現有總部政策外,自認定后次年度起,連續3年按照核算年度地方財政貢獻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50%給予獎勵,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
二、支持人工智能制造業重大投資項目發展。對在我市實施總投資超過2億元的人工智能制造業重大項目,按照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10%給予最高5億元資金支持,特別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設立人工智能產業投資基金。發揮武漢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加大對人工智能領域創業企業的支持。設立人工智能產業投資基金,首期規模達200億元,5年內總規模達1000億元,吸引社會資金集聚形成資本供給效應,重點投向人工智能領域創業企業和優質項目。(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四、支持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中小企業。對創業孵化載體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給予創業孵化載體20萬元資金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人工智能專業孵化器,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資金補助。對人工智能企業數量達到30家的創業孵化載體,給予100萬元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支持人工智能關鍵技術攻關和創新平臺建設。針對制約人工智能發展和應用的“卡脖子”技術,實施市科技重大專項,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對評審通過的項目按總投入的30%給予最高3000萬元資金支持。實施人工智能創新專項,支持開展人工智能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和人工智能治理模式探索,對牽頭承擔人工智能領域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企業,按照國家撥付資金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配套資金支持。支持建設人工智能共性技術研發平臺,按平臺建設新購置研發設備總價的50%給予最高4000萬元資金補助。支持建設武漢人工智能計算中心等基礎平臺,鼓勵基于基礎平臺構筑生態體系,對承擔生態體系建設的主體實行 “一事一議”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支持人工智能產品在地應用。支持我市人工智能企業開展首臺(套)研發應用、軟件產品和服務開發應用,對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創新產品實行政府首購、訂購和優先采購。鼓勵其他領域企業根據自身需求購買人工智能產品或者使用人工智能技術與服務。支持集成電路自主芯片或者模組開發應用,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加快集成電路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規〔2020〕18號)的規定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七、支持人工智能應用場景建設。推進我市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在武漢率先運用,打造以智慧城市為核心的創新應用標桿。聚焦智能制造、智能數字設計與建造、交通、醫療與健康、養老、教育等方面的應用,征集人工智能行業示范應用場景項目,對入圍的應用場景項目建設主體,按照其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
八、支持引進培育人工智能領域高端人才。支持在漢高校院所、龍頭骨干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引進人工智能領域“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武漢英才”“3551”等人才計劃,市科技計劃項目優先立項資助。制訂并實施武漢人工智能領軍人才計劃,對入選的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最高500萬元項目資助;對頂尖人才和團隊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招才局、市科技局)
以上政策所涉獎補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承擔。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原文標題:武漢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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